憂鬱症診斷?


精神科醫師會根據國際通用的診斷標準,包括美國精神學會的DSM診斷與統計手冊(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),或世界衛生組織的ICD國際疾病診斷標準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),對照患者病史後作出憂鬱症診斷。醫師會參考患者的症狀表現、發病過程、家族病史,做出綜合判斷。 

美國精神醫學會診斷準則

「重度憂鬱症」診斷需符合以下條件,其中(1)及(2)必須符合,總計有5項以上症狀,且持續2週以上時間:

(1)每天大部分時間有憂鬱情緒,心情低落、悲傷或沮喪

(2)每天大部分時間有興趣減退現象

(3)體重或食欲顯著變化

(4)失眠或睡眠過多

(5)精神運動性變化,激動或遲滯

(6)失去活力或疲倦

(7)無價值感或罪惡感

(8)思考、專注或決斷能力減退

(9)反覆出現死亡想法、自殺意念或自殺嚐試。

 

根據 ICD-10 的標準,憂鬱症有以下的症狀:

A -情緒低落

    - 對事情不感興趣也無法享受

    - 沒有精神而且減少活動

B -比較無法專心

    - 減少自尊心和自信心

    - 有自責感而且覺得自己沒有價值

    - 想法悲觀

    - 睡眠思緒顯著變化

    - 失去胃口

    - 想要傷害自己

輕度憂鬱症要有至少兩項 A 和至少兩項 B 的症狀

中度憂鬱症要有至少兩項 A 和至少三項 B 的症狀

嚴重憂鬱症要有全部三項 A 和至少四項 B 的症狀

依據憂鬱症檢測表結果,針對不同程度症狀的自救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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